隨著“知否?知否?”的熱播,這句古典詩詞也成了網絡流行語。在當今數字時代,我們或許也該問一句:知否?知否?與我們線上購物、生活息息相關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》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。這部法律不僅重塑了電子商務的營商環境,更為廣大消費者帶來了實實在在的益處,同時也為經營者(即“經營電子商務”的主體)劃定了清晰的行為規范。
《電子商務法》首次以法律形式,全面回應了網絡消費中的痛點,堪稱消費者的“線上權益保護法典”。
1. 遏制“大數據殺熟”,保障公平交易權
法律明確規定,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興趣愛好、消費習慣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服務搜索結果的,應當同時向該消費者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征的選項。這直指利用算法進行價格歧視的“大數據殺熟”行為,保障了消費者獲得公平價格的權利。
2. 規范“搭售行為”,保障知情權與選擇權
購買機票被默認勾選保險、酒店預訂綁定專車服務……這些惱人的“套路”如今被明令禁止。法律要求搭售商品或服務,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,不得作為默認同意選項。消費者可以明明白白消費,自主做出選擇。
3. 強化平臺責任,維權有了“抓手”
當消費者在平臺內購買商品或服務權益受損時,平臺經營者必須提供銷售者或服務者的真實名稱、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。如果平臺無法提供,消費者可以要求平臺先行賠償。這改變了以往平臺“置身事外”的局面,使其必須承擔起審核與管理平臺內經營者的責任,消費者維權路徑更加暢通。
4. 明確押金退還規則,保護資金安全
對于共享單車、租房等領域的押金難退問題,法律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收取押金應當明示退還方式和程序,不得設置不合理條件。符合退還條件的,應及時退還。這為消費者的預存資金安全加了一道鎖。
5. 評價權受保護,拒絕“好評返現”綁架
法律保障消費者依法評價商品或服務的權利。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、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宣傳,也不得刪除消費者的評價。這意味著“好評返現”誘導、惡意刪差評等擾亂市場秩序、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將受到規制,評價體系將更加真實可信。
對于“經營電子商務”的各類主體(包括平臺經營者、平臺內經營者及通過自建網站、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的經營者),《電子商務法》在賦予其法律地位的也明確了其義務與責任,旨在推動行業健康、可持續發展。
1. 明確市場主體登記要求,推動合規經營
除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、家庭手工業產品等少數例外情況,電子商務經營者均需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。這使得大量原本處于“灰色地帶”的網店走向陽光化、規范化,有利于建立公平的稅收和競爭環境。
2. 依法履行納稅義務,承擔社會責任
法律明確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,并享受稅收優惠。這標志著電子商務全面納入稅收監管,促進了線上線下稅收公平,也要求經營者必須規范財務,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。
3. 亮照經營與信息公示,構建誠信體系
經營者須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、行政許可信息等,或鏈接到相關標識。這使得經營主體信息更加透明,便于消費者監督和監管部門管理,是構建網絡誠信體系的基礎。
4. 保障交易安全與數據保護
經營者必須保障網絡安全、穩定運行,防范網絡違法犯罪活動。在數據方面,必須遵守個人信息保護規定,確保用戶信息安全,不得濫用、泄露或非法交易用戶數據。
5. 規范合同訂立與履行,明確物流風險承擔
法律細化了電子合同的訂立與履行規則。商品交付時間、風險承擔等均有法可依。例如,商品通過快遞物流交付的,收貨人簽收時間為交付時間,風險在此之前由經營者承擔,這解決了貨物在途損毀滅失的責任界定難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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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電子商務法》的施行,如同為蓬勃發展的數字經濟鋪設了堅實的軌道。它從“野蠻生長”走向“規則之治”,核心在于平衡發展與規范、效率與公平、創新與秩序。對于消費者,它是一柄鋒利的維權之劍;對于經營者,它是一張清晰的合規導航圖。知法、懂法、守法,無論是作為消費者還是經營者,都能在這部法律的護航下,更安心、更順暢地參與和享受電子商務帶來的便利,共同推動構建一個清朗、公平、可信的網絡交易空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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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4-28 07:01:20